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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话英才
请接受我永远的祝福
祝英才幼儿园明天更辉煌
现在是
新世纪英才学校
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第1条
新世纪英才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其宗旨是,代表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常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广大家长和学校的关系。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第2条
本委员会是在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群众性组织。
第3条
本委员会委员,经教师、家长和学校有关部门推荐,由学校聘请。
第4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经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5条
家长委员会成立后,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委托学校招生部代理。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第6条
本委员会遵照国家教育方针,关注和了解学校办学的情况,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与学校教职工齐心协力,为学校的建设和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7条
本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生活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工作。
第8条
本委员会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
第9条
本委员会经常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尽力协助学校解决家长和学校之间所发生的问题。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的制度
第10条
本委员会每学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一方面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另一方面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11条
当委员减少或新学年开始时,本委员会应与学校协商,增聘若干委员。
第12条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两学年,届次顺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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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英才学校版权所有·2002